TERMS 本站條款
歡迎您使用「Origin」品牌服務。本條款適用於您透過本網站或其他通訊方式進行之商品訂購與服務。
第1條 本契約適用於消費者透過網際網路、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向本公司購買食品或餐飲服務之交易。
第2條 本公司應揭露下列資訊:
1. 公司名稱、代表人:連淨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陳鴻儀
2. 營業地址:新北市新店區寶興路45巷9弄2號(1樓)
3.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F-165186129-00000-1
4. 電話或電子郵件:0800-585-598、dirk.chen@origintcc.com
5. 申訴處理方式:
第3條 契約條款如有疑義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。
第4條 本公司提供以下資訊:
商品名稱、成分、淨重或容量、食品添加物、製造廠商資訊、原產地、保存期限、食品業者登錄字號、價格(含折扣與運費)
第5條 付款條款:付款方式、手續費及分期條件應充分揭露。
第6條 契約成立與確認機制:消費者完成訂購程序後契約成立,本公司應提供確認機制,並應依契約履行。
第7條 交付義務:
1. 應明確標示交付時間及方式
2. 應提供交付地點選擇
3. 延遲交付應通知消費者
第8條 訂購限制
本公司得就特定商品設定購買數量限制。
第9條 檢查義務
消費者應於收受商品後合理期間內檢查商品。
第10條 解除契約與退貨
一般商品適用7日解除權,以下不適用:
易腐敗食品與保存期限短商品
第11條 消費爭議處理
本公司應提供申訴及爭議處理機制。
第12條 訴訟管轄
以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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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條 本契約適用於消費者透過網際網路、電話或其他通訊方式向本公司購買食品或餐飲服務之交易。
第2條 本公司應揭露下列資訊:
1. 公司名稱、代表人:連淨綠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陳鴻儀
2. 營業地址:新北市新店區寶興路45巷9弄2號(1樓)
3. 食品業者登錄字號:F-165186129-00000-1
4. 電話或電子郵件:0800-585-598、dirk.chen@origintcc.com
5. 申訴處理方式:
第3條 契約條款如有疑義,應為有利於消費者之解釋。
第4條 本公司提供以下資訊:
商品名稱、成分、淨重或容量、食品添加物、製造廠商資訊、原產地、保存期限、食品業者登錄字號、價格(含折扣與運費)
第5條 付款條款:付款方式、手續費及分期條件應充分揭露。
第6條 契約成立與確認機制:消費者完成訂購程序後契約成立,本公司應提供確認機制,並應依契約履行。
第7條 交付義務:
1. 應明確標示交付時間及方式
2. 應提供交付地點選擇
3. 延遲交付應通知消費者
第8條 訂購限制
本公司得就特定商品設定購買數量限制。
第9條 檢查義務
消費者應於收受商品後合理期間內檢查商品。
第10條 解除契約與退貨
一般商品適用7日解除權,以下不適用:
易腐敗食品與保存期限短商品
第11條 消費爭議處理
本公司應提供申訴及爭議處理機制。
第12條 訴訟管轄
以本公司所在地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,但不得排除消費者保護法權利。